本報訊 (記者王君)洪洞籍農民工劉某上班途中遭遇車禍身亡,其家屬為工傷賠償和事故賠償犯了難。近日,在省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李文紅律師的幫助下,劉某的家屬討宿霧回了30萬元的工亡賠償款和18萬元的事故賠款。2013年11月3日,劉某在老家騎電動車前往中鐵某公司(簡稱中鐵公司)上班途中,被王某駕駛的運輸拖拉機撞倒,後經搶救無效身亡。事發後,劉某的家屬與中鐵公司多次協商工傷賠償事宜未果,與王某協商事故賠償事宜也未達成一致,最後向省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求助。援助律師李文紅當即前往洪洞縣瞭解情況。劉某的家屬反映,中鐵公司沒有給劉某上工傷保險,事發後提出該公司與事故無關,只願意象徵性地支付五六萬元撫慰金。李律師前往事發地實地調查,出事地點是通往中鐵公司的必經之路,出事時間正是上班時間。出事後,劉某由隨後來上班的同事發現並送往醫院。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,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的屬於工傷,而據交警部門認定,劉某不承擔事故責任。鑒於劉某構成工傷,援助律師多次與中鐵公司協商,並就相關法律規定與公司代表溝通,耐心釋法,最終促使中鐵公司與劉某親屬達成協議:由中鐵公司當場賠付劉某家屬30萬元工亡賠償款。  (原標題:農民工上班途中遇車禍身亡 家屬獲法律援助討回賠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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